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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劣天氣安排

當八號或以上之颱風警告訊號╱黑色暴雨警告訊號於╱預定於下列時間或以後生效§,下列之課堂、考試及講座將取消:

訊號於╱預定於下列時間或以後生效*

受影響之課程
停課節數/時間
上午七時
課堂/考試/講座
上午:九時 -下午二時
中午十二時
課堂/考試/講座
下午:下午二時-下午六時
下午三時
課堂/考試/講座
晚上:下午六時-下午十時


§ 資料由香港天文台提供。

即使八號或以上之颱風警告訊號黑色暴雨警告訊號已於開課開考講座開始時間前取消。


已開始之課堂/考試:

訊號課堂
考試

當八號或以上之颱風警告訊號生效時

立即停課
若考試場地對考生安全構成威脅,否則考試繼續進行
當黑色暴雨警告訊號生效時
立即停課;師生宜逗留在安全地方,直至天氣及交通情況改善為止
除非考試場地對考生安全構成威脅,否則考試繼續進行


有關各項課程之停課考試講座取消安排,本院將會盡快公佈,敬請留意電台公佈、本院網頁或致電本院 (6808-7258)。各項課程之補課及補考安排之細節,本院將會另行公佈。